國際商標注冊馬德里體系受1891年簽訂的《馬德里協定》和1989年簽訂的《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的保護,馬德里體系中的成員國和組織,目前已超過百個。商標所有人僅通過向一個主管局提交一份使用一種語言及支付一項低費用的申請而在多個國家中同時獲得商標保護成為可能,極大地簡化了后續管理的標記。


申請國際商標時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申請人必須具有一定的主體資格。
2、申請國際注冊的商標必須已經在我國啟動一定的商標注冊申請程序。
3、國際注冊申請應與國家基礎注冊或基礎申請內容一致。
4、符合一定條件的可聲明要求優先權。
5、國際注冊的有效期滿后,如想繼續使用的,應當續展注冊。
國際商標申請條件
商標國際注冊是獲得商標權的主要途徑,注冊時,各國商標主管機關將依據本國商標法和國際公約、協定規定的條件審查注冊申請人提出的申請,這些法定條件是一個商標獲準注冊的必備條件,稱為商標國際注冊條件。商標國際注冊條件是商標審查的重要內容。